保用證服務條款 簽署此保用證前,請詳細閱讀以下條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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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享有十二個月保養,保養期為自購買之日起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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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池及充電器保養期為六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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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保養期為三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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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養期內,如產品有損壞或故障,經本公司認可的技術人員證實 為在正常使用之情況下發生,則本公司將提供免費維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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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保留本保用證,在需要修理時必須出示本證及正式購買收據予 以本公司職員查詢。
6.保養期內,若違反以下條款,本公司有權收費或拒絕維修:
- 意外或人為所導致的損壞。
- 擅自或准許非本公司認可之技術人員進行測試、修理、更改、 焊接拆開產品或拆除產品的任何部分或組件。
- 產品被水或液體滲入或玷污。
- 保養標貼損毀,撕毀或遺失(不存在),非本公司認可之保養 標貼。
- 機身編號IMEI/ESN核對不正確。
- 使用或連接非本公司所提供的配件而導致產品損壞。
7. 對於有隱藏故障的產品在檢查及維修報價後如用戶要求退回該產
品,本公司不一定能恢復原有之狀況(包括外形、功能和最初程 度之故障)。
8. 所有已經更換的零件或配件恕不退回。
9. 本公司將不會為任何間接或相應的損失,利潤的損失或資料的損 失負責。
10. 設備的記憶體資料有可能因檢查或維修後有所遺失或流失,務請 客戶先自行保存。
11. 此保用證僅適用於香港銷售之產品,若客戶需在本公司於中國大 陸地區授權售後維修中心進行保修,應使用本保用證及根據本公 司之保養條款。
12. 此保用證如經塗改,一律無效。
13. 有關於此保用證之內容,如遇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將享有一切最 終決定權。
Palm Ventures Group 附註 修理時必須出示本證及正式購買收據予以本公司職員查詢
客戶服務熱線:HK(香港)+852 2405 5368 產品型號:
機身編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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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編號: 本人已閱讀各注意事項并同意遵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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